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,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,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。发展人民防空,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,是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,是贯彻落实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。
林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于1994年8月,隶属于林州市人民政府和林州市人民武装部,实行军政双重领导。平时: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、政策;负责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》、《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河南省实施<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等法规、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拟定我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、计划;协同有关部门审核与人民防空建设有关的城市建设规划,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,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;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、防汛、维护管理及现有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;组织人民防空通信、警报建设和管理;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;培训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管理人员并组织演练;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;征收人防规费,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。战时: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;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,实行灯火管制和发放空袭警报;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,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。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林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、工程科、后勤科、指挥通信科、中心窗口等职能科室。主要负责人防宣传、人防工程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以及三防教育、人防指挥、通信警报建设。十几年来,林州市人防办在市委、市政府、人武部和上级人防办的领导与支持下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“长期准备,平战结合”的建设方针,突出人防工作“战备效应、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”。解放思想,抓住机遇,开拓进取,努力把人防建设融于经济建设之中,完善于城市功能之中,服务于市民生活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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